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和发电子邮件,向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联系电话:12380;通讯地址:海曙区县前街61号,邮政编码:315000;举报网站:www.zjnb12380.gov.cn)。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本公示期限为5天,从8月26日起至8月30日止。值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附:宁波市拟推荐全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建议人员基本情况(按姓氏笔画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