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2年5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海曙区党务工作从业资格认证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海曙区民政局七楼会议室(地址:西河街74号七楼)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报名现场招聘计划表。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根据本人志愿当场填写《宁波市海曙区公开招聘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职位指标数。
3、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19日上午,考场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范围为时事、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社区知识、社区工作政策和写作等。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加上附加分,按招聘指标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6月5日起可登陆海曙党建网、海曙民政局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附加分,再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按招聘指标的1.5倍(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考核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可酌情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7、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核由街道自行组织,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8、其他规定。招考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否则不予聘用。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海曙党建网查询,网址:http://www.hsz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