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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海曙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资格复审相关内容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20/7/1  阅读次数:12819
根据《2020年海曙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简章》规定,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7月2日—3日按本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见附件),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1、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携带打印的《海曙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后,打印信息预览页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附加分项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携带打印的《海曙区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表》(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后,打印信息预览页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相关工作证明。
3、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低资格复审人员感染风险,确保复审安全有序开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复审前3天,申领“健康码”(“甬行码”)。资格复审当天,考生需佩戴口罩,“健康码”(“甬行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复审等候区,按招聘单位防疫要求参加现场复审。
4、资格复审及附加分结果将于7月7日—7月9日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予以公示。资格复审最终通过的报名人数,一般专职社区工作者和定向青少年事务社工岗位不得低于职位招聘指标的3倍,面向退役军人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专职党务工作者不得低于职位招聘指标的2倍。如遇人员不足,则酌情核减招聘指标数(同一镇(乡)、街道核减掉的职位指标数,可以根据报考单位意愿取消或增加到本单位其他职位指标中),对核减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将电话联系改报,并将调整计划在网上公告。
岗位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报考单位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海曙区民政局和海曙区委组织部。
附件1:《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资格复审地点》
附件2:《2020年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考资格复审地点》
附件3:《海曙社工及党务资格复审时间分配》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资格复审地点》.doc
附件2:《2020年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考资格复审地点》.doc
附件3:海曙社工及党务资格复审时间分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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