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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对象递补公告(三)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20/9/17  阅读次数:11775
根据《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现将递补人员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对象递补名单(三)
宁波市海曙区公务员局
2020年9月17日
附件1: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对象递补名单(三).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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