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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21/2/26  阅读次数:17107
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及本次招考有关公告规定,现将报考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职位考生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9日8:30-11:30、13:30-16:30,地点为宁波市富邦大酒店(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455号)3楼文华厅,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详见附件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出示浙江“健康码”,现场填报健康承诺书,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体能测评
海曙区人民法院法警职位的体能测评时间为3月9日下午,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360号雅戈尔体育馆。考生报到时间为当天下午13:30-14:00,先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30周岁(含)以下与31周岁(含)以上考生的体能测评标准不同,以体能测评当天(3月9日)为年龄的计算节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3月13日-14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生疫情防控
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防疫要求按照《2021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疫情防控公告》执行。
附件1: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安排
附件3: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附件4: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宁波市海曙区公务员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附件1.2021年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附件2:附件2.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各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安排.doc
附件3:附件3.2021年宁波市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doc
附件4:附件4.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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