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机关单位职位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2日8:30-11:30、13:00-16:30,地点为宁波市富邦大酒店(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455号)3楼文华厅,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详见附件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应出示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现场填报健康承诺书,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体能测评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和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二级警长以下职位体能测评时间为8月3日,地点为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宁波市兴宁东路158号)。考生报到时间为当天晚上18:00-19:00。先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详见附件4)。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安排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8月6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生疫情防控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防疫要求按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和公开遴选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