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倡导和鼓励各党(工)委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组织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请各党(工)委依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组织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海组〔2006〕20号)精神,结合实际,及早确定1-2个组织工作创新项目,并组织力量实施,于4月25日前上报《2007年度组织工作创新项目初报表》(见附件1),于11月下旬填报《2007年度“组织工作创新奖”推荐表》(见附件2),同时附1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材料。有关事宜请与区委组织部办公室黄伟同志联系,电话:8719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