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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7年度区管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8/2/22  阅读次数:6833
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组),区机关各部门:
为及时做好区管领导干部2007年学习培训情况的统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海曙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党办〔2006〕61号)精神,现要求各单位报送本单位区管领导干部2007年参加学习培训的相关资料:
1、中心组学习情况。主要分2类:一是参加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二是参加本级党(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2007年新提任为区管干部的,中心组学习情况按提任后的开始记起。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及出版专著需要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该项统计时间为全年。具体内容按表一、表二要求填写。
2、脱产培训情况。主要是指参加培训期超过半天的下列培训:一是参加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国内高校举办的理论培训、业务和技能培训情况;二是参加由上级归口业务部门组织举办的理论培训、业务和技能培训情况;三是参加更新知识培训等情况;四是参加由各级组织部门或业务归口部门组织的各类国(境)外培训情况。具体内容按附表三要求填写,除附表一、二所列的主体班次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外,其余的要附上相关的培训毕业、结业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需要说明的是,2007年7月15日之前的脱产培训情况已经统计上报并登记完毕(具体情况可以由本单位联络员登录“海曙干部党员学习网”管理后台进行查询),如无补报情况可以不再提供,主要提供2007年7月15日以后的脱产培训情况。
3、学历、学位教育情况。主要是指通过在职学习和组织选送参加由中央、省、市党校举办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以及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情况,一般在毕业当年登记上报,具体内容按表四要求填写,并附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另外,区管领导干部参加“海曙干部党员学习网”在线学习的有效学分由电脑自动记录,不需要各单位提供。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落实专人做好登记、上报工作,并于3月5日前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科(4201),同时将表格的电子版本发送到区政府内网“组织部丁松江”的邮箱内。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参阅海党办〔2006〕61号文件或来电询问。经过区干教办的核实、汇总后,将适时进行反馈和公布,同时,区管干部的个体学习情况将作为2008年干部调训工作的参考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2003年-2006年区管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的学习情况以及2003年-2006参加教育培训班次情况的补报工作,将在本次统计结束后进行,本次统计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
联系人:丁松江电话:87192630、4201传真:87292623
中共海曙区委组织部
2008年2月22日
附件1:表一~表四:区管干部参加学习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2:2007年全区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安排(一).doc
附件3:2007年全区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安排(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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