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月”和“服务日”活动制度,确定每年3月份为“服务月”,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上午为“服务日”,各级党员服务中心要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集中服务行动。今年3月2日上午,市里将和海曙区一起在天一广场举行“服务月”启动仪式,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广大党员发挥自己所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要配合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各地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服务月”和“服务日”活动。
1、组织党员参与“服务月”启动仪式。各街道和区属各单位党委要组织党员参与启动仪式,并参加一些有关的活动。
2、及时上报活动启动安排。2月25日前,各街道要上报“服务月”和“服务日”总体计划、启动时间和主要安排。
3、及时反馈活动进展动态情况和活动总结。各街道要及时反馈“服务月”和每个“服务日”活动的进展情况、典型事例、做法成效以及社会反响等。3月底前,要把“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
有关材料请通过政府内网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联系人:董共茂,联系电话:8719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