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鼓励积极参与。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区直属党(工)委、党组和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参与,认真配合,树立大局观念,要让广大干部正确认识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动员、鼓励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积极参与竞争,增强竞争意识,形成良好氛围。
(二)正确引导,做好思想工作。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涉及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区直属党(工)委、党组和部门要及时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端正思想认识,克服思想顾虑,切实保证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规范操作,严明组织纪律。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要求每位干部自觉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正确对待群众和组织的选择。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行为,确保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有序、健康进行,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附件一:《宁波市海曙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附件二:《宁波市海曙区2009年度科级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简章》
附件三:《宁波市海曙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组织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四:《宁波市海曙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附件五:《宁波市海曙区科级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