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人、来信、来电提供列入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本次公告由海曙区委组织部联系受理。(联系电话:87192630,通信地址:宁波市灵桥路229号,邮编:315010,Email:hszg@ningbo.gov.cn)
3、反映情况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办法,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4、本公告期限为7天,从3月7日起至3月15日止(不含双休日)。值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逾期请按正常信访渠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