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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部门严明纪律对触犯换届纪律的实行“零容忍”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时间:2011/6/24  阅读次数:45509
在换届工作中,组工干部更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公道正派,严守换届纪律。23日上午,我市召开组织系统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视频会议,对组织部门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坚守党性党纪原则、保证自身清正廉洁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伟参加会议并讲话。
今年是市县乡村集中换届年,社会各界对换届工作高度重视,党员干部非常关注。组工干部作为换届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责任尤其重大。
朱伟在讲话中指出,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来说,在换届工作中,最基本也最关键的就是要做到“坚持公道正派,严守换届纪律”,就是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特别是换届政策选干部配班子,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精通换届工作政策,运用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严格执行监督制度,努力使选出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据了解,市委组织部已提出20条措施落实“六严”要求,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朱伟强调,“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是每个党员干部在换届中必须遵守的纪律,每一条都是“高压线”,容不得“潜规则”,打不得“擦边球”。每一名组工干部必须严格执行“禁止跑风漏气、禁止替人说情、禁止打探消息、禁止收受礼品、禁止接受吃请”的“五条禁令”,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忧患意识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全市组织部门要全面推行岗位风险防范管理,从制度上确保组工干部严守换届纪律,同时要严查严究违纪问题,对触犯换届纪律的组工干部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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