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4条“高压线”,对准了干部身上的“懒散病”,包括“在面临急难险重任务和事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关键时刻表现差的”“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不直面矛盾,不动真碰硬,特别是在推进党委政府中心任务、重点工作中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工作懒散、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精力不集中,导致打不开工作局面”“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等。
办法还为肩负领导责任的干部明确了“红线”。单位连续两年因同一项工作被“一票否决”,或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损失浪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在党委、政府组织的群众评议机关单位活动、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中,连续两年或连续两次排名位居后列且问题突出,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都要付出“下”的代价。
此外,为了增加制度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办法还明确了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考核机制、健全为官不为不适宜担任现职预警机制、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力度、建立推进改革容错免责机制、注重关心关爱和正向激励等5项措施,支持保护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的干部,形成鼓励担当、保护干事、改革容错的从政环境。
“此次办法聚焦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亮出了刚性要求,明确了处理措施,为新形势下治理为官不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既体现了我市对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有助于营造鼓励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