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向会前调研检查、会后督查落实、考核问责延伸,真正把述职评议“一天的事”变成真抓实干“一年的事”。河北、河南等地将各领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党建专项督查内容,由督查室、组织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陕西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每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并进行点评、排名。黑龙江对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承诺事项实行备案管理,年初晒清单、年中晒进度、年底晒实绩,并通过基层党建专项督导、巡查制度,推动述职承诺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倒逼各级书记认真履职。江西加大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权重,在市县综合考核评价中,明确党建分值为60分,占总分值的20%。湖南每年表彰10个左右基层基础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内蒙古各盟市问责27个党组织288名负责同志。
严格追究党建责任。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四川出台问责办法,对认定为抓党建工作失职失责的有关党委书记严肃问责,并将问责决定装入个人档案。山西建立约谈、函询制度,对不重视党建、工作不落实的约谈提醒。不少地方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实行党建问题责任倒查制、“一案双查”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党委(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继续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充分调动“以最大力度抓最大政绩”的积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