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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时间:2008/12/26  阅读次数:2862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今年9月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管金融机构,深入开展了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在部分地市进行了第二批试点工作。其中第二批活动时间为2009年3月至8月,第三批活动时间为2009年9月至2010年2月。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我市将从明年3月开始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准备工作部署会上获悉的。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根据安排,我市列入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有: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县(市)区人大和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市直属企业,市、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同时选择1个至2个乡镇(街道)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各县(市)区确定1个乡镇(街道)、1个村(社区)、1家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我市列入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前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市委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对活动进行统一组织、部署和协调。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市委将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每个市委常委将分别联系指导1个县(市)区和若干个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
25日的会议要求各单位根据我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和试点单位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抓紧做好党组织和党员数的摸底统计等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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