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我市列入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有: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市、县(市)区人大和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市直属企业,市、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各类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同时选择1个至2个乡镇(街道)作为市级试点单位,各县(市)区确定1个乡镇(街道)、1个村(社区)、1家非公有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我市列入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小学校,未参加前批活动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市委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对活动进行统一组织、部署和协调。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市委将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每个市委常委将分别联系指导1个县(市)区和若干个市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
25日的会议要求各单位根据我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和试点单位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抓紧做好党组织和党员数的摸底统计等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