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巩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意见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央的总体要求,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以“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实现科学发展”为主题,坚持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出发,以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根本,努力达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企业有发展、职工得实惠”的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要把握好工作重点,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精心设计载体,突出分类指导,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搞好教育培训,注重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