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党组织和党员有哪些要求?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7/10/11  阅读次数:23745
1、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对党组织有哪些要求?
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党委组织部在开具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 必须使用统一的介绍信样式。 介绍信上必须注意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担负的职务、姓名、性别, 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以及最后一次交纳党费的月份。 集体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应附党员花名册。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处应 加盖骑缝章,统一编号,并注明介绍信的有效期限。 有效 期限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2、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 对党员有哪些基本的要求?
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要由本人亲自办理或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也可以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通信传递。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 到所去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访问量:
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
浙ICP备:050774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