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海曙党讯
海曙区实施2011年紧缺人才引进补助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11/7/25  阅读次数:2122
为深化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加快海曙区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近日,海曙区实施2011年高素质紧缺人才引进生活补助,旨在鼓励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各类专门人才。
此次高素质紧缺人才引进生活补助主要突显三大特点:一是根据区情量身定制补贴惠及行业。囊括了海曙区现代物流、国际贸易、金融保险、高新技术产业、都市低碳工业、商业零售业、休闲旅游等11个重点产业的51个岗位。二是根据产业年薪和岗位给予灵活补助。补助标准分为三类: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每人30000元/年,硕士、副高级职称人员每人18000元/年,其余紧缺人才每人12000元/年。三是延长引进补贴领取时长。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限内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可申报,补助发放自引进之日起计算,引进在职满一年即可申请领取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一年。
海曙区认真抓好人才补助政策的执行落实,对生活补助申报严把入口关和出口关。一、严把入口关。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必须先后由所在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区人事局调查核实。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将追缴发放的生活补助,同时取消该单位申报高素质紧缺人才引进生活补助资格。二、严把出口关。经核准认定的引进人才,引进在职满一年即可申请领取高素质紧缺人才引进生活补助。在补助期内,引进人才调离用人单位的,则自调离之日起,停止享受生活补助,用人单位应及时将调离事实书面告知。
海曙区积极加强与各高素质紧缺人才的沟通联系。及时兑现各项人才奖励、补助等资金,为海曙区的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营造良好氛围,使海曙区引才、用才、留才和人才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访问量:
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
浙ICP备:050774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