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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打通四项监督渠道构建立体化干部监督网络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11/12/6  阅读次数:4168
海曙区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着眼于“全程化”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措施,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干部监督网络。
一、全程监督,使干部监督不留“死角”
一是坚持任前 “公示”。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干部全部实行为期7天的公示,将任前公示要求、任职对象照片、基本情况和组织部门联系方式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的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今年以来,已对56名考察对象实行了考察预告,对 56名拟提任副处、正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二是注重任期“约束”。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任职考察、试用期考察为重点,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在平时考核中,通过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科学发展观日常情况的考核。三是落实任职“试用”。对新提任的非选举产生的局(处)级领导干部,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对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在其任职一年后跟踪考察,了解履职情况。
二、日常监督,使干部监督不留“盲点”
一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在每年的3月向组织申报收入,对本人出国(境)、购房、子女出国留学等情况及时向组织报告,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意识。二是聘请干部工作监督员。聘请一批熟悉干部工作、公道正派、敢讲真话的退二线老同志和在职领导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监督员,明确监督职责,通过定期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对领导干部有关情况的反映。三是坚持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有关信息共享,定期综合分析干部选拔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重点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对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来信来访或举报反映比较严重的问题,共同配合核查,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利用好有关资源,对干部任用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三、重点监督,使干部监督不留“弱项”
一是强化经济监督。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有海曙特色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将海曙区领导干部十个方面的基本经济责任列成“明细单”,在领导干部任前谈话时发出“预告书,由组织部长与新提任或转任的区管正职领导干部签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书》。二是加强程序监督。严格按照《宁波市海曙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全程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考察预告、组织考察、考察结果反馈、部务会议、书记酝酿会、常委会票决、任前公示和任职等程序,有效降低干部选拔任用的风险,增强干部工作的公信力。三是强化家属教育。结合换届考察谈话,要求领导干部家属要进一步认清家庭助廉的意义,在监督家人廉洁自律方面争取主动,切实担负起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廉政教育及监督职责,把可能出现的干部违纪问题消灭在源头和萌芽状态,有效制约了领导干部在各个敏感时期的不良行为。
四、强化舆情监督,使干部监督不避“网潮”
一是积极关注涉干舆情。将网络舆情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之一,落实专人密切关注网站、论坛、县市贴吧、社区等网民聚集区,负责搜集网络涉及领导干部的舆情信息,及时把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舆情促工作改进,民意处置全回音”的原则,对网络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及时向网民答复。二是主动发布涉干信息。坚持"主动出击"的工作原则,加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在海曙党建等网络媒体发布党员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干部选拔任用、党内民主、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方面的信息。三是开设"组织部长信箱"。加大沟通交流渠道,广泛收集基层干群对干部工作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定专人负责邮件和信息的分类处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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