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干部双向挂职,不断增进市直部门和基层单位间的互动联系,达到既促进干部成长进步,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双赢效果。”一位年轻挂职干部简单概括了干部挂职工作的初衷。来自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沈慧红,这次到区信访局挂任信访助理员,她说“局里指定了一名副局长和科长定向帮带我,遇到不懂不会的问题,他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
“干部挂职工作要挂实职,给实权,负实责,上挂下派都要实打实。”按照这一原则和要求,各接收单位根据挂职干部的特长和原岗位工作特点,拿出合适岗位,使挂职干部基本实现对口挂职。接收单位还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定向帮带挂职干部,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情况,指导开展工作。并优先安排挂职干部参与重大调研、参观考察,以及一些大型活动的组织、重要会议的筹备、重大项目的实施等工作。海曙区南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徐飞军“上挂”到海捷开发投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公司不仅为他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而且还选派他参与铁路宁波站枢纽周边地区开发项目工作,使他的实际业务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所有外派干部单位均与挂职单位缔结为友好单位:在信息上互通情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项目上互惠互利,共同开发,实现“双赢”;在优势上实行“互补”。
全心投入,挂职干部“做事”不“做客”
“不管‘下派’还是‘上挂’,挂职干部都要迅速转换角色,找准新的定位,全身心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挂职干部们在新岗位上虚心学习,大胆实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以“主人翁”的姿态,全身心投入到推进项目、帮扶贫困群众等工作中,在推进发展、服务群众中实现着自己新的人生价值。
如果把挂职干部比作风筝,那么上级主管部门就是“牵”线人,为他们把握好风向,既要让他们飞得高,又不要让他们断了线。为此,海曙区不断建立健全干部挂职管理考核机制,区委组织部、接收单位、派出单位、挂职小组,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细化管理,科学考核,使干部挂职制度真正取得实效。
“我们主要实施了组织部统筹管理、接收单位主体管理、派出单位跟踪管理、挂职小组自我管理的‘四方管理’。海曙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组织部门坚持经常性走访、定期座谈交流和定期考察,及时了解挂职干部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广泛听取接收单位和所分管领域各个层面的意见,考察情况及时向挂职干部反馈,对其不足及时给予指导。
挂职工作开展之初,派出单位与挂职干部谈心、征询意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各接收单位则结合下派挂职干部工作分工和包扶任务,制定挂职工作目标,签订《挂职工作目标责任书》,实现了用目标管干部、促干部,确保挂职干部能够真想事、真干事,不走过场。
“挂职干部架起了我区与市、市直部门之间沟通、学习、合作的桥梁,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理念、新思路。”海曙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基层单位通过选派挂职干部到市级重大项目挂职,学到了上级单位先进的工作理念和管理经验,了解到最新的政策和信息;上级单位通过这一渠道,能够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单位工作;派出单位、接收单位通过挂职干部的联络,建立了更加紧密的联系,促进了双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