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以考核为抓手,充分发挥考核的传导作用,赋予人才工作指标第一考核权重。制定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将69项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实施“硬性指标+柔性指标”两分考核办法:将引进、培养、激励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储备创新项目的数量作为硬性指标,列为主要考核内容,进行单项工作结算;把优化环境、政策配套、促进技术转化等作为柔性指标,列为重要考核内容,进行定期走访抽检、年终总结考评。为缓解海外高端人才、领军型人才匮乏的现状,对硬性指标考核的内容采用“基本分+附加分”的计分标准,如被考核单位新建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留学人员或大学生项目并落户区留创园、大创园等6种情形最高可以附加60分。
强化政策导向优化人才结构:变“粗放式”为“集约型”。
为适应区域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海曙区对优化人才结构及时做出理性反应,实施主动性、开放式的人才计划,把紧缺人才和智力引进向主导产业倾斜。先后制定出台《海曙区人才工作“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关于加快创业创新人才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文件。依据相应政策实行人才聚焦、服务聚焦,持续加大人才经费投入力度,人才专项经费由1000万追加至3000万。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创新经费资助;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区创办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海内外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可获得最高500万的创业创新资助,并可申请最高20万的融资贴息。依托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等各类载体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征集到各类项目25个,引进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等多种新兴产业企业7家,国际领先项目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