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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四类人才可申领新型居住证
信息来源:《海曙新闻》  时间:2017/9/1  阅读次数:5791
引进人才、有特殊贡献者,如何享受同城甚至更优的待遇?近日,记者从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获悉,《关于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暂行规定》已经出炉,今后,这几类人才可以轻轻松松获取证件,让创业、工作和生活后顾无忧。
该政策规定,在海曙区工作的非宁波市区户籍人才,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及以上的人员,经认定的具有用人单位所需特殊技能的人员,投资创业人员。今后,这几类人员可持身份证和相关认定依据材料向海曙公安分局户证办理中心(中山西路326号)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这个政策对我们企业来说,是留人的一个大法宝。”海曙区一家服装制造业人力资源相关负责人欣喜地说道,以前基础人才由于有居住时间等各种客观条件限制,会因无法落户而流失人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招人留人难题。“四类人才没有社保缴纳时间、稳定住所以及连续就读的限制,办理起证件也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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