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海曙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海曙区多举措拓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得到明显提高。
《意见》指出,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支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体制机制,制定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制度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800人,引进和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0家,建成社会工作示范单位10个,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意见》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的3个方面主要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其中,对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到2020年,基本实现专业培训全覆盖;对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类社会组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管理人员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提高其社会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对区和镇(乡)、街道等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着力深化领导干部对社会工作的认识。
《意见》对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使用力度提出了5个要求。明确社会工作服务重点领域,在社会福利与救助、社会慈善、社区服务、综治调解、矫治帮教、禁毒戒毒、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就业援助、青少年教育、婚姻家庭、残障康复等重点领域推进社会工作;以城乡社区为重点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0年,每个街道成立1-2个社会工作室,配备1名及以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人才,每个城市社区至少配备3名社会工作师。
《意见》还提出了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包括建立职业资质制度、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建立薪酬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