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承担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
将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的“三农”工作职责,区农林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区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水利局、区渔业局牌子。区农业农村局承担区扶贫开发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