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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信息来源:海曙新闻  时间:2019/4/3  阅读次数:12334
日前,记者从区委编办获悉,全区35个部门完成“三定”规定工作,标志着我区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为保证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统一推进,我区紧抓部门“三定”工作这一核心环节,提前介入“三配套”框架制度。先后制定了机构编制职数框架、《区级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实施意见》、《区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以及“三定”规定草案模板和有关技术性规范,为提前完成部门“三定”工作打下基础。
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我区还结合“三问三服务”活动,建立对口联络机制,将全区需要制定“三定”的部门按职能特点和相关联程度分成4类,将专班人员分为4个小分队,对应联系8-10家部门进行对口指导,实地了解机构运行和人员转隶到位情况,并就职责划转、职能定位等方面问题与市级部门做好对照衔接,确保“三定”工作快速推进。
既要快,也要严谨规范。在使“三定”工作驶上“快车道”的同时,小分队还按照“三报三回”工作流程,专门制定《审阅流程表》,先后对各涉改部门“三定”规定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规范严谨开展“三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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