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形成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强化人才预测职能,建立完善全区人才开发目录,梳理现有人才政策,在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海曙区加快引进培养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若干实施意见》,指导行业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积极探索人才团队引进优惠措施,切实兑现政策承诺。
二是加快构建更加畅通的人才引进途径渠道。逐步建立全国重点城市紧缺人才引进联络点,充分利用浙洽会、高洽会等引才平台,采取更加灵活的引才形式,加快引进全区发展现代服务业所急需的紧缺性人才。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对领军拔尖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采取特事特办、一人一策的方式办理进人手续。
三是加快制定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激励措施。进一步健全奖励制度和《紧缺人才引进津贴目录》,研究制定《海曙区人才奖励办法》,设立奖励资金。继续开展海曙区科技创新杰出人才评选和学科学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活动,重奖作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各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