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曙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及人才强区战略部署,实施第二轮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公布入选此轮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努力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进程。
海曙区在“第二轮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中,根据人选的推荐、初选、考察、公示等选拔程序,并经区委组织部等7部门综合评议,共确定第一层次培养人选11人,第二层次培养人选17人。对入选的各层次培养人选,区财政将分别给予每人最高2万和1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并要求人选所在单位和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配套培养经费给予培养支持。
为确保培养工程取得实效,海曙区在培养人选中继续实施目标管理,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加强培养,跟踪管理,同时培养人选必须制定2年培养周期的工作、科研、学习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签订培养目标管理协议书。此外,该区还要求培养人选所在单位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认真填写资助经费专用卡,确保足额资金用到培养人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