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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实施第二轮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信息来源:本级、区人事局党组  时间:2008/6/27  阅读次数:2167
近日,海曙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及人才强区战略部署,实施第二轮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公布入选此轮工程的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努力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进程。
海曙区在“第二轮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中,根据人选的推荐、初选、考察、公示等选拔程序,并经区委组织部等7部门综合评议,共确定第一层次培养人选11人,第二层次培养人选17人。对入选的各层次培养人选,区财政将分别给予每人最高2万和1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并要求人选所在单位和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配套培养经费给予培养支持。
为确保培养工程取得实效,海曙区在培养人选中继续实施目标管理,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加强培养,跟踪管理,同时培养人选必须制定2年培养周期的工作、科研、学习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签订培养目标管理协议书。此外,该区还要求培养人选所在单位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认真填写资助经费专用卡,确保足额资金用到培养人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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