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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四项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全省组织部门人才工作例会精神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8/10/20  阅读次数:2271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姚志文在8月底全省组织部门人才工作例会上强调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快改革创新,着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才工作。海曙区积极贯彻全省组织部门人才工作例会和姚部长讲话精神,着眼于落实人才强区战略,采取四项措施努力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气象。
一是拓宽创新人才引进渠道。按照建设创新型城区的要求,全面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工程,加大创新型紧缺人才开发力度,重点引进一批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一批有丰富任职经历的国内外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现代服务业高级专业人才,一批以带技术、带项目的形式来海曙区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创业者或创业团队,鼓励以项目合作形式柔性引才。
二是重视高层次人才培养开发。强化人才预测职能,完善全区人才开发目录。建立分层分类培养机制,重点做好省、市“151”、“4321”人才工程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特级专家的选拔培养。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办法》,深化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加大对第二轮入选的第一、第二层次28名培养人选的培养力度。加快完善人才开发培养政策,引导有关单位加大高层次人才开发力度,增加投入,推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完善《紧缺人才引进津贴目录》,制定出台《海曙区人才奖励办法》等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人才投资的引导作用,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对人才工作的投入。设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年度贡献奖,采取引才补贴、购房安家补贴、创业资助和重点培训项目资助等形式,强化人才激励保障力度,让待遇留住人才,让事业成就人才。
四是健全人才工作机制。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重点在人才的评价、配置、使用、流动、激励和管理机制上取得创新突破。进一步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优势开展人才工作,把优秀人才吸纳到党内来,把党员培养成各类人才,发挥党员人才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把人才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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