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海曙党讯
海曙区建立高校毕业生社会工作实践基地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8/10/24  阅读次数:2220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近日,海曙区出台实施方案,建立高校毕业生社会工作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在区社工协会设立工作办公室,其运作机制是:1.各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将岗位需求信息报实践基地工作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2.实践基地工作办公室将岗位信息与高校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发布;3.应届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报名,由高校向实践基地工作办公室推荐符合实习条件的学生;4.实践基地工作办公室按实际需求选拔接收实践学生,落实实践工作岗位。
实践基地将为社会工作类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少于2个月的实践时间。实践期间,学生与实践基地工作办公室签订实践协议书,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完成实践任务。实践结束后,社区和实践基地工作办公室将为学生出具实践鉴定表,该意见可作为日后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参考项目。同时,区人事局、民政局等单位将做好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证。
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社会工作实践基地,安排具有专业知识的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将进一步健全该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就业服务方式,提高毕业生从事社会工作实践能力,为海曙区相关工作机构培养输送大量优秀的社会工作人才。
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访问量:
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
浙ICP备:050774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