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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开展服务人才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工作
信息来源:本级、区人事局党组  时间:2009/1/14  阅读次数:211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宣传表彰在海曙区人才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区人才工作的开展,日前,海曙区开展2008年度服务人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服务人才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全区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各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或人才工作主管以及其他从事人才工作的人员,通过单位推荐和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审核评定,总共将评出先进单位15家,先进个人25名。
评选条件分两类。第一是党政机关类。要求参评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服务及发挥作用方面成效明显;人才经费投入力度大,能满足人才工作需要;人才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落实人才工作各项任务标准高、效果好等等。要求参评个人努力学习钻研人才人事工作理论;业务能力强,有比较丰富的人才人事工作经验;创新意识强,工作扎实,完成任务出色;密切联系人才,积极主动为人才服务,认真贯彻执行人事政策法规,模范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职务任免、机构编制、军转安置、工资调整、津补贴清理、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严谨规范,任务完成圆满等等。第二类是企事业单位类。要求参评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人才工作纳入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有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保障措施;积极参与各类人才引进和培养活动,大力接收培养大中专毕业生;重视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拥有一支具有较高自主研发水平、能将研发成果产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等。要求参评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过硬,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练掌握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和实务,表率作用明显;有较强的人才服务意识,能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和信息资源,建立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有效发挥本单位人才的竞争力和创新力;工作业绩突出,在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发挥人才作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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