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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委组织部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9/1/22  阅读次数:2140
1月20日,海曙区委组织部召开部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李源潮同志在1月14日中组部部机关处以上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开展学习交流时,大家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表示,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提出的,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任务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队伍。
在交流学习体会的同时,全体干部也就下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四项措施。一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抓好落实。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推动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在干部教育培训中抓好落实。在2009年海曙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进一步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比重,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贯穿到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社会实践和教学管理等各个环节,提高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抓好落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科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工作,努力实现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继续探索差额选任办法,健全干部长效培养机制,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健全干部考评监督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四是在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中抓好落实。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的要求,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继续通过举办“组工论坛”等一系列活动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推进组织部门信息化建设,加大创新工作的开展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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