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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四个加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9/4/10  阅读次数:2003
近日,海曙区出台《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工作要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对人才发展的总体要求,采取“四个加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和谐发展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一、加强创新型人才开发的宏观指导。根据中组部《全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和省、市委组织部门关于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海曙区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努力创新人才工作新机制,明确和细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的督查考核。出台《海曙区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制订《2009年海曙区紧缺人才引进导向目录》,进一步完善有海曙特色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各类人才信息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加强创新型人才引进平台建设。丰富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充分发挥“毕洽会”、“浙才会”、“专洽会”等载体作用,认真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人才、智力交流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加快以高端人才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开发,着力做好高端服务业人才的规划、引进、培养、激励、服务等工作。举办海曙区人才服务系列活动,通过举办中高级人才洽谈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活动,营造良好人才氛围,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三、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抓紧抓实各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政策的实施,完善配套制度。推进新一轮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做好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选的推荐工作,强化“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完善海曙区科技创业中心、浙江中欧环保技术中心、宁波市网络产业创业园、海曙科创大厦、新芝8号创意园五大平台功能,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以企业家、中层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才三个层次为标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注重开展商贸物流、金融保险、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工作。
四、加强创新型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楼宇人才服务推进年”活动,搭建各类载体和平台,丰富楼宇企业人才服务内容,不断扩大楼宇人才服务的覆盖面。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化服务“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活动成果,延伸服务网络。全面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项目经理人制度,加强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加大人才开发经验、各类人才政策、大型人才活动、优秀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开展“海曙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等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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