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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出台《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9/4/16  阅读次数:2022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快创新型城区建设,近日,海曙区制定出台《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了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对象范围是引进前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工作的创新型领军拔尖人才、具有丰富任职经历的高端服务业拔尖人才、高素质紧缺人才等三个大类8个方面的人才。
该区将通过实施购房安家补助、完善分配制度、实行高端服务业拔尖人才津贴、实行紧缺人才津贴、扶持柔性引才引智、鼓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海曙区引进人才、妥善解决家属就业、优惠照顾子女就学、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等9项措施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力度,通过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培养创新人才、拓展企业博士后工作平台、加大重点培养工程资助力度、建立专家学术交流津贴制度、实行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实施产业人才重点培训考试项目补助、重点推荐各类评选、强化人才激励和使用等8条措施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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