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海曙党讯
海曙区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9/5/4  阅读次数:2047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近日,海曙区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保障高层次创新人才各项政策落实、重大引才活动、重点培养工程和重要载体建设的资金投入。
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人才引进,主要有:一、购房安家补助,如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学科学术带头人、浙江省特级专家、各行业国内外知名拔尖专家等给予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用于在甬购买自住房,或者按月发放安家补助;二、高端服务业拔尖人才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引进之日起每年发放6-10万元津贴;三、紧缺人才津贴,根据《海曙区高素质紧缺人才导向目录》,按照不同的职称和条件发放每月600-2500元津贴。另外还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中介机构发放奖励,以鼓励人才机构为海曙区引进人才。
第二方面是人才培养,主要有:一、育才奖励,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培养创新人才,每培养一名符合条件的人才均给予发放2-10万育才奖励;二、博士后工作平台补贴,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并每年给予设站科研经费资助,同时鼓励博士后科研人员出站后留海曙区工作,给予发放补助;三、重点培养工程资助,发放对象是列入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市“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计划”、“4321”人才工程、区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的人选。另外还有专家学术交流津贴、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产业人才重点培训考试项目补助等等。
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访问量:
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
浙ICP备:050774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