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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注重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9/5/26  阅读次数:2086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海曙区注重结合实际,发挥本地特色,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一、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拔尖人才等高层次创新人才。结合该区人才需求情况,制定《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等文件,设立1000万元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加大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包括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现代服务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去年来共引进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72人,其中两院院士1人。同时,重点引进具有丰富任职经历的两类高端现代服务业人才:一是引进前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引进后从事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专门专业、服务外包、创意产业等高端服务业或从事国际一流商贸品牌经营运作,年薪一般在50万元以上的人才;二是引进前在国内行业排名前30位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引进后从事高端服务业或从事国际一流商贸品牌经营运作,年薪一般在40万元以上的人才。
二、加大高素质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该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重点产业、行业人才需求状况,制定出台《高素质紧缺人才引进导向目录》,导向引进金融保险业、国际贸易业、现代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等18个重点行业、84个主要紧缺岗位的人才。截至2008年底,该区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7万人,拥有高级职称人才2600余人。同时,实行紧缺人才津贴,对引进人才列入引进导向目录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发放每人每月2500元津贴,硕士、副高级职称人员1500元,其余紧缺人才1000元,对其他具有博士学位人才和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紧缺人才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的津贴。
三、加大重点培养工程资助力度。对列入省“151”人才工程、市“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及“4321”人才工程的人选,在省市财政资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3万元的培养资助。落实列入市4321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的首期资助经费4万元,推荐1名同志赴香港参加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研修班学习。大力实施海曙区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工程,确定第一层次培养人选11人,第二层次培养人选17人,落实28名培养人选的首期资助经费19.5万元,并由人选所在单位和部门筹措资金落实配套培养经费。同时,对培养人选实施目标管理,制定2年培养周期的工作、科研、学习计划和发展目标,签订培养目标管理协议书,加强培养,跟踪管理,确保培养工程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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