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继续完善推行干部提名“三轮四票”制,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制度,继续完善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为主要内容的差额选任办法。继续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探索建立《海曙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办法》和《海曙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公示暂行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
四是着力推进城市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改革,以天一广场商贸商务区为核心,整体推进商圈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天一广场党员服务中心有效运作。深入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全面总结社区党组织“公推直选”经验,研究出台《海曙区社区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工作实施细则》。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海曙区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细则》,完善街道、社区党代表工作室,不断扩大党内决策和管理的民主。
五是着力强化基层党员教育管理。成立区党务工作者指导中心,研究制定《海曙区党务工作者管理制度》,开设党务培训学院、党建实践基地、党建工作论坛、党建工作期刊,对“公推直选”后新一届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深化党员“一人一岗”活动和党员志愿者活动,完善“一图一卡一系统三网络”为载体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信息体系建设,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责任领导:周培剑副部长;责任科室:组织科)
六是着力推动组织工作自身科学发展。组织部机关干部到结对联系的街道、社区、企业蹲点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基层创造的有效经验,破解组织工作难题。深入开展组织工作调查研究,优化组织工作项目创新机制,为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七是着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认真做好“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各项安排,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努力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提高驾驭组织工作全局的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组工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解放思想,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严格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同时,该部还提出整改工作坚持和落实四个原则: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眼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