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精英人才”评选对象主要是在海曙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为该区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创造出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各类人才。被推荐参加评选者须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近3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在应用技术和工程技术设计研究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取得相应专利,并产生显著效益。2、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就,或带领企业有效抵御金融危机,在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3、在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社会效益显著,并在省市产生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4、在国际贸易、现代物流、服务外包、创意产业、专门专业等行业中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专业人才。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突出技能,在技术技能推广、应用方面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该区将组织力量对“创新创业精英人才”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将建议人选名单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后对入选的人才进行发文表彰,以进一步鼓励各类人才开展创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