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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委组织部健全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培训会精神
信息来源:本级  时间:2009/11/26  阅读次数:3853
近日,李源潮在全国组织部长第七、八期培训班上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在最关键的岗位上。海曙区委组织部认真学习会议内容和李源潮同志讲话精神,通过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扎实贯彻落实。
一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扎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荐环节的改革,完善推行“三轮四票”干部任用提名方式。落实干部提名推荐责任,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责任制,严格提名推荐主体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继续扎实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区管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提高经过竞争性选拔产生干部的比例和质量。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
二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有关要求,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海曙实际,建立街道、部门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平时考核和年度立体考核办法,强化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总结推广届中考核好的做法,提高党员群众评价在考核中的比重,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是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制定出台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干部坚决追究责任。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措施,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长期在基层一线实干的干部,进行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更好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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