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大社会工作导入。坚持“因事设点”和“因需设岗”,加快社会工作岗位的开发设置,启动“一社区一示范岗一社工师(助理)”计划,力争80%的社区有一个以上社工师(助理),在街道、社区探索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站、个案工作室。
三是完善社会工作制度。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海曙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着重推进两项制度建设。其一是建立注册管理制度,及时对2008年、2009年取得社工师(助理)证书人员提供首次登记服务。其二是建立督导制度。研究制定《海曙区社工督导人员工作职责规定》,建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制度,有计划地培养实务经验丰富的本土督导和督导助理,提升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实务工作能力。
四是深化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与浙江树人大学在人才培养、专业督导、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建立稳定的教学实践合作机制,邀请优秀教师帮助开展社会工作的培训与指导;计划举行“浙江树人大学社会工作实习基地”挂牌仪式,在暑期继续接收实习学生,以“做精项目、树立品牌”推动实践基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