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理顺关系,落实组工信访工作责任。落实部长约谈制度和部长接待日制度,由部领导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实行归口负责制,由各科室按照工作权限具体负责处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综合性疑难件由办公室报请部领导研究处理,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在年度考核中,将按照党建责任状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使信访案件久拖不决或群众越级上访的单位,扣减该单位相应的党建考核得分。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组工信访工作流程。制定了《海曙区委组织部组工信访工作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受理、交办、督办、答复、回访、存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信访工作做到了“四清”(事实清、政策清、信访人清、责任人清)和“四有”(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交办有回音、处理有结果)。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一般性能解决的问题,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对解决难度较大但能解决的问题,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对无法解决或不属受理范围的问题当即作出解释和说明;对上级转来的信访件,尽快办结,最迟不超过60天;对向下级党组织转办的信访件,及时催办,对处理不当或不符合办结要求的,责成原承办单位补报或重新处理。实行回执单制度,对需要转办的信访件,依据部领导批示,按职责范围转给有关部门,并将信访件名称、承办科室、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联系电话详细登记在回执单上,做到一个转办件一张回执单,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区委组织部。
三是全面排查,加强组工信访源头管理。对涉及组工信访的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化解矛盾,实现基层组工信访工作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待遇补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从根本上减少信访诱因。在工作中做到“三坚持”,即:接访时坚持真情服务,以礼待人;查访时坚持真心对待,以理服人;回复时坚持真诚办理,以情安人。
四、制定预案,提高组工信访的快速反应能力。健全组织系统信访网络,建立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部门(街道)、社区三级组工信访网络,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警,并向上级组织部门进行报告;建立组织部门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突发情况的快速反应和有效掌控能力,切实增强协同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信访事件的能力。随时掌握社情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做到有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同时,注重与纪委、信访、人事、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信访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快速反应、合力调处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