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开展民主测评。各党(总)支部召开党员会议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前,邀请局内部分民主党派及群众代表对每位党员一年来参加支部学习和活动情况,党员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完成支部安排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打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根据得分情况,围绕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工作效能等三个方面对所有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步,开展自评和互评。民主评议过程中,每名党员都根据一年的思想工作实际,重点查找自身在学习发展、理想信念、理论学习、宗旨信念、组织生活上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了自我评议只讲缺点和不足,不讲优点和成绩,批评同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使每一位党员既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步,开展综合评定。各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定等意见,上报局党委。局党委在支部定等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局内民主党派、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的监督作用,充分征求听取他们对每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的意见也反映到评议工作中来,增强了评议工作的透明度。全局14个党(总)支部,158名党员参加评议,参评率100%。其中,评为优秀党员28名,合格党员1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