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鼓楼街道探索实施不合格党员“黑名单制度”
信息来源:鼓楼街道党工委  时间:2012/11/6  阅读次数:4419
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性纪律性减退的现象,鼓楼街道党工委探索实施“黑名单制度”,通过耐心的教育引导和客观的区分对待确保部分党员及时改正错误,促其上进;严谨的组织程序和严格的处置措施确保不合格党员处置合理,过度平稳,进而保证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活力性。
一是界定严谨。在与党员谈话教育过程中发现的,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在经基层党委党支部长期教育,但效果极微的前提下,始将这类党员纳入“黑名单”,并将这一决定明确告知该党员,组织上将予以认真、严肃地处置。
二是区别情况。对于那些已经纳入“黑名单”的不合格党员,街道党工委遵循 “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在严格执行处理流程的前提下,根据抵制与落伍、主观与客观、品质与能力、身体与意志等几方面标准,经组织考察加以明确区分,为下一步进行分类处理和深入教育奠定基础,尽全力争取每一个可以教育的党员。
三是分类处置。处置不合格党员,街道党工委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凡是不合格又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虽然不合格但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继续帮助、教育。与此同时,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结合起来,对那些因组织软弱涣散而产生的不合格党员,采取先整顿组织,过一个时期再视情况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
四是正确对待。对那些经教育不改而被劝退和除名的不合格党员,注意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歧视和排挤,并且继续关心、帮助和团结他们,教育他们在出党后做个好公民。同时告知他们只要改正了缺点错误,具备了党员条件时,还可以重新吸收他们入党。
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访问量:
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
浙ICP备:050774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