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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街道“三个规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信息来源:西门街道党工委  时间:2013/1/5  阅读次数:4480
近年来,西门街道党工委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创新干部选拔任用评价方式,严格规范操作,履行选任程序,进一步规范街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街道各项重点中心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干部人才保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规范干部提名环节。在民主推荐环节中,制定选拔工作方案,对推荐条件、范围、方式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布,力求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在推荐条件上,充分按照推荐岗位的工作需要,合理设置被推荐对象的的综合素质、文化年龄、工作年限和政治面貌等限制条件,确保新提拔的人选质量上有保证。在推荐范围上,开展全员推荐和分层推荐工作,努力提高干部推荐工作的广泛性和民主性。如在社区领导班子的民主推荐中,组织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共同参与民主推荐工作,避免了“由少数人推荐少数人”的制度缺陷,真正让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的基层干部脱颖而出。在推荐形式上,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合理设置量化分值,切实提高干部推荐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是规范干部考察环节。首先确定被考察对象。把被推荐对象的推荐总得分和推荐票数作为列入被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注重结合被推荐对象的日常工作表现,提出拟被考察对象的初步名单,然后提交街道书记办公会讨论确定人选。同时,明确被考察对象的差额比例,一般不得少于拟提拔人数50%的比例。其次组织考察谈话。组建街道干部考察工作组,落实考察谈话的人员范围,社区领导干部谈话范围确定为街道联居领导、联居干部,社区领导班子、社工以及社区两委会成员、辖区单位代表及居民骨干代表等等;街道中层考察谈话范围为街道分管领导、科室长、科室工作人员,联系社区的书记。最后进行民主测评。发放民主测评表,在考察谈话范围的基础上,对被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建立考察预告制度,在考察期间,到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张贴考察预告,受理对被考察对象的各类信访件,增加干部考察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四是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组根据考察情况,认真撰写被考察人的考察材料,列出被考察人的主要优缺点,提交有关会议研究。
三是规范干部任用环节。一是实行党工委无记名差额票决制。制定出台无记名差额票决制,规范党工委会议决定干部任免有关事项,党工委会议在表决干部时,必须在2/3以上的党工委委员到场,表决干部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比例不少于50%,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才算通过。同时,街道人大、政协、总工会领导参与干部表决时,可以对干部的任用提出建议和意见,投票表决结果作为决定干部是否任用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扩大了街道干部选拔任用决策环节的民主程度。二是进行任前公示。对新提拔的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一律实行任前公示,严格规范公示程序,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干部公示内容包括干部基本情况及拟提拔的岗位名称,公示范围在工作单位及居住地社区,时间不少于3天,并公布工作组人员联系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来电、来信、来人反映拟提拔人选的有关情况,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核实,及时提交街道党工委讨论。同时,做好各类署名反映干部问题的反馈工作。三是进行干部任前谈话。对新提拔或转任其他岗位的干部,根据干部谈话的责任分工,实施任前干部分级谈话,重点围绕干部的岗位责任以及存在的优缺点进行谈话,帮助干部提早进入角色,明确整改方向。四是履行干部任职程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任用的审批备案工作,制定并下发干部任职文件,做好干部人事的岗位衔接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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