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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街道探索实施分类分层评价“3+2”干部考核新机制
信息来源:鼓楼街道党工委  时间:2013/2/19  阅读次数:4519
近年来,鼓楼街道党工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街道干部工作实际,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和用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实施“3+2”干部考核新机制,通过对街道机关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商圈服务工作者三类干部分类评价,运用集体和个人两个层面考核,在干部考核中注重“考全、考真、考准、考实”,主动破解干部考核难题,不断提升街道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一是充分调研,摸清底数。街道党工委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针对干部考核机制改革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摸清街道干部底数,分析干部队伍构成情况。经过汇总整理,街道各类干部按照工作属性大致可分为机关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商圈服务工作者三大类,人数比例约为5:6:1。第二是充分了解针对以上三类干部以往考核工作中遇到的若干问题,包括考核中流于形式和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并存、考核结果等次偏少、考核结果使用不够科学等问题。第三是分析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包括原先统一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比性、部分岗位忙闲不均、考核方式过于简单等。
二是酝酿方案,征集意见。街道党工委基于分类评价的理论基础,立足前期中层干部问题评价机制的实践经验,积极构思“3+2”干部考核新方案,其中的“3”指为街道机关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商圈服务工作者三类干部分别制定个性化考核指标,“2”指运用街道机关科室创胜评比和中层干部问题评价,通过对集体和个人两个层面考核提升结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在方案酝酿过程中,街道党工委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集了广大机关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及商圈服务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具体细节,确保方案制定过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是出台制度,建立机制。经过前期的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确定了最终的“3+2”干部考核机制,主要内容包含了两个方面:第一是针对三大类不同干部制定个性化的考核内容,结合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细化每个岗位责任,根据街道实际科学设定考评指标,包括针对不同岗位的经济增长、组织建设、机关效能等岗位目标以及德、能、勤、绩、廉等个人目标,改变过去偏重个人考核、岗位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第二是运用街道机关科室创胜评比和中层干部问题评价两个方法,把集体考核整合到个人考核中,把机关科室整体绩效与个人绩效相挂钩,确保干部自身做得好以外,还要保证整体上台阶;同时细化中层干部考核体系,在考核测评表中分列“综合评价”、“分项评价”和“问题评价”三个栏目,其中“问题评价”结合街道自身实际,设置了“组织观念、大局意识不强,关心街道中心工作不够”“ 主动学习不够,业务知识不扎实”“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意识不强”“遵守廉政规定不严格,有吃、拿、卡、要等问题”等10个栏目,十个问题可多选,也可将栏目中没有的问题手写补充,从中发现问题迹象,挖掘问题线索。
四是总结评估,加强运用。探索实施“3+2”干部考核新机制以后,街道党工委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需要进一步改善的问题统一记录,及时规范操作流程、改进结果统计方法,进一步确保考核流程严谨、结果科学。将干部考核结果分析汇总后,组织部门再将考核过程中部分干部暴露出来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反馈给被考核对象,督促其改正,同时做到考评结果与奖励惩处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与干部监督管理挂钩“三个挂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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