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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顺利完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信息来源:区检察院党组  时间:2013/6/17  阅读次数:4603
日前,区检察院开展了部分中层干部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最终共选拔任用中层干部10名,其中新提拔任用干部6名,平级交流4名。目前该院的中层干部队伍平均年龄35.2岁,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硕士学位以上的占54.2%;35周岁以下12人,占50%;女干部11名,占45.8%,全院中层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和知识结构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与提高。
一、把握导向,选用德才兼备的适岗人才。该院党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在择优选拔的基础上注重向一线倾斜,不拘一格大胆选拔重用人才,既不简单的按资排辈,也不唯年轻是从。在新提拔的6名科级干部中有3名作为业务骨干在一线办案部门,既有从事检察工作近10年经验丰富的办案能手,也有进院不超过5年脱颖而出的优秀干警,形成了重用人才、鼓励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全程监督,提高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该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到确定考察对象、拟任人选全程在局域网上公布,接受干警监督,确保公开透明。通过召开全院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组织全体干警填写《民主推荐表》,并在会后与各个层次的干警代表进行个别谈话,根据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的情况,院党组确定了6名考察对象,之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民主测评,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依据考察结果,经由党组讨论决定后,将最终拟聘任名单,依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
三、多维评价,建立健全干部考核体系。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该院党组在确定考察人选时,既充分考虑群众推荐情况,也十分重视领导干部的评价,既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也重视综合德才素质,通过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实绩公示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岗位晋升相结合,获得更为综合全面的干部信息,同时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准确性,从而进一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工作部门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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