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海选”,公选制激发活力。在深入调查研究街道近百名社工队伍的基本情况后,街道先一步公布“实绩比选”工作方案。为达到全面动员、全面激发队伍活力的目的,在参选指标上不设置“硬性”门槛,不限定工作年限、年龄、性别、经历等,更加注重干部的德勤表现、工作态度、群众的民意支持等“软性”指标,同时以“附加分”的模式明确比选的导向。如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年限较长的,或轮岗在不同的业务条线的,或分管的某项工作曾经得到区级以上奖励等给与一定的“加分”。在参选模式上,分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推荐三类方式,更大程度地保证优秀干部的参与度,同时也充分提高了基层干部的关注度和促动力。
二轮“竞选”,面试制综合考察。经街道初步组织考察,听取相关社区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意见后,报请街道党工委讨论通过,确定最终进入面试环节的干部人选。面试参照社工入职考试严格把关,采用大评委制,邀请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干部、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社区班子成员代表以及群众代表合计约20余人全程参与。面试设置脱稿个人演说、标准答题、附加题三个项目,多角度考察干部领导素质、沟通表达能力、职位适应程度、分析问题等综合能力,以量化打分模式,当场宣布干部面试得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后备“实战”环节的人选。其中附加题由主考官——街道党工委书记临时出题,如在社区副职干部比选中,附加题是何为“五水共治”的“五水”,考察干部对时政的了解程度和基层重点工作的把握能力,以此对干部的考核体系作补充和完善。
三轮“实战”,导师制一线锤炼。全面实施街道-社区两级干部“1+1”导师制。通过面试的干部,将指定一名街道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作为导师,导师既在干部的工作上、思想上给与指导帮助,也对干部“实战锻炼”期间现实表现进行跟踪考察,结果将和最终的考核评优直接挂钩。所谓“实战”,即让社区干部直接参与到社区某个疑难的、重点事件或问题的解决处理当中来。如处理社区多个社会自治组织的早晚锻炼场地分割问题,协调社区业委会划分问题,劝导居民放弃私养家禽等,重点考验干部在处理实际事务中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
四轮“试岗”,见习制能者居之。经过上述三轮环节比选后,最终后备的干部将进入“试岗”见习。干部以“主持”或“代理”的方式,承担社区书记、办公室主任或副书记的工作职责。原则上见习期为一年,工资待遇仍然按照原级别不作晋升处理,在见习期内表现特别出色、有明显的工作实绩的干部,组织上可以考虑在半年后破格提拔,正式升任。若在见习期内有违规违纪现象、工作成效不明显或不能适应岗位的,则撤销其主持代理资格,另选干部。由此“实绩比选”的严肃性和紧张感得以增强,意味着过去“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不复存在,更意味着干部的工作能力、表现和业绩,必须接受量化、综合、立体评价的考核体系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全面“检验”,确保真正选拔出一批具有良好的群众服务意识、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基层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