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牵头落实主体责任,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组织召开3次党工委会议,2次年度部署会议,研究布置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6次下基层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机制,定期对下级党组织的责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以完善的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街道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四个亲自”,会同纪工委开展多层次的督查行动,先后对窗口单位办事效能、社会事务服务大厅办公环境、机关干部履行党风廉政责任情况开展督查8次,就问题整改进度组织“回头看”,检验贯彻成效。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规范权力运行。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街道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员干部教育大会等途径,多次强调要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感。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学习《党员干部百不准》,在办公场所设置廉政警句,强化勤廉办事氛围,筑牢精神防线。加强社区、商圈纪检组织建设,指导和规范社区、商圈、“两新”组织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健全基层权力约束机制。依托服务大厅布告栏、街道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载体,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支持人大工委、政协联委会开展民主监督,通过人大联络站对辖区民众意见建议进行日常收集,通过政协议政监督活动聚焦中心重点工作,先后3次开展议政活动。
三是严格选人用人,狠抓基层廉洁。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拔、培养两大关口,制定出台《鼓楼街道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办法》《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由党工委书记亲自把关选拔各个环节,纪工委进行监督,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列为培养的必备条件,进一步检验选拔任用效果。及时调整充实纪工委委员组成,设立专职纪工委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明确成员职责分工,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度。举办4次纪检干部培训,组建“鼓楼街道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配合开展日常督查。
四是健全惩防体系,维护群众利益。针对领导岗位在决策机制、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及行政、财务等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风险环节,对行之有效的议事制度进一步优化,锁定履权界限、规范操作程序,实行权力的相互制衡,收紧自由裁量权,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组建每日效能巡查队,由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排班检查,累计检查30余次。严格落实询问质询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监督责任,及时开展各种形式的谈话提醒,建立健全损害群众利益纠纷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由矛盾纠纷责任分管领导及所在区域组共同配合的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