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网站联盟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海曙区法院多举措选优配强人民陪审员队伍
信息来源:区法院党组  时间:2015/6/3  阅读次数:3670
截至今年4月,海曙法院共配备人民陪审员183名,提前实现最高法院部署的人民陪审员2倍于法官人数的目标,并从年龄、学历和履职能力上有了较大优化。
一是拓宽选任渠道。为吸引广大基层群众参与增选活动,该院在发布公告的同时积极走访辖区八个街道、72个社区,联系区妇联、商圈企业,大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动员群众参与报名,共吸引了119名社会各阶层人员报名参与,其中省、市人大9名,政协委员15名,区妇联、街道推荐59名,自荐30人。
二是优化人员素养。经审核,共有113名入选人民陪审员,平均年龄48.6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8人,其中博士1名,硕士研究19名,大学本科57名,大大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文化水平。
三是统筹人员管理。设置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办公室,在政治处统一指导下,自治开展日常管理,包括随机分案、登记和综合统计。同时,根据心理咨询执业资格、社区调解经验或其他领域具有专长的陪审员,建立动态调配的专业型陪审员储备库,以适应各类特殊案件审理。
四是提高参审能力。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全员教育培训,制作《人民陪审员手册》,通过集中授课、庭审观摩、专题研讨等形式,增强陪审员参审能力。设立陪审员阅卷室,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中有关陪审员阅卷、合议规定,确保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落到实处。
五是健全经费保障。将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2015年争取区财政列支专项经费60万元。按月支付陪审员案件定额补助经费,免费提供食堂就餐和会议室休息,因参加审判活动而额外费用。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专项奖励。
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访问量:
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
浙ICP备:05077413号

浙公网安备 330203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