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校园级干部监督管理。规范校园级干部外出培训考察报告、校园级干部深入一线上课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推进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坚持党务、校务公开;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善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机制,从严处理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结合支部书记培训,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
二是注重干部选拔任用培养工作。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试用期等程序,选拔任用优秀的、群众公认度高的人员到领导岗位,2015年新提拔任用13名校(园)级干部,完成15名校(园)级干部的平级调任;组织推荐了区管副局(处)级后备干部7名,2名教师入选区第二批“四优四育”后备库,2名科级干部分别参加了区域化菜单式挂职基地和长三角地区教育行政干部挂职锻炼,4名校园级干部参加了区科级干部培训;关注党外干部教育培养,1名无党派人士走上正校级岗位。
三是继续发挥双名工作室孵化功能。我区6名校园长成为宁波市第四期校长导学制导师,5名年轻校长成为本期学员;1名中学教师成为宁波市教育局“卓越工程”中外合作学科专业博士培养对象,推荐1名教师参评“宁波市教育名师”,1名教师评上“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24名教师考取宁波市特级教师(名师)跨区域带徒第十届学员,1家单位新增为宁波市特级教师协会第四届学术基地学校;1名同志被评为宁波市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开展了区第五批名校园长的评比工作,接收了贵州、衢州两批校长来我区挂职学习,我局被推荐为长三角地区教育行政干部挂职交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