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科学合理性,严把责任关。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发展细则》的各项规定,把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组织目标考核》,在年底党建目标考核中予以倾斜;制定《从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突出严管,强调规范。二是科学制定计划。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发挥作用”的要求,根据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与下属党组织逐一对接沟通,严格控制党员发展条件。三是加强针对培训。每年面向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基层党建实务集中培训,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及时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细则。
突出纯洁先进性,严把素质关。一是加强教育管理。从严落实党支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职责,建立结对帮教培养制度,引导党员端正入党动机。实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手写制,对网上抄袭、电脑打印的退回重写。二是进行全面考察。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认领微心愿、参加组织生活、参与志愿者活动等情况,进行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考察。采用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三是抓好集中培训。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组织部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后,局党委对以上人员开展入党应知应会测试,全部合格后吸纳为预备党员候选人。
突出标准规范化,严把程序关。一是严格发展流程。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流程逐一梳理,将发展党员具体细化为五大块、25个流程,制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表》、把好重要时间节点,党委安排专人督促下属基层党组织按时按要求做好工作。二是严抓工作制度。严肃民主推优、培训考核、预审备案、发展公示、讨论票决、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三是规范重要程序。重点完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和政审培训、接收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预备党员4大程序。严格落实“三不”承认,未经过支委会讨论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不承认;未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基层党委备案的不承认;未经过民主推优、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不承认。局党委在支部发展党员时对党员政审情况进行二次把关,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一律不予通过,政审合格后才能正式领取《入党志愿书》。